众所周知,刑事案件一般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对此有当事人家属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非常有限,起不到很大作用,应当把辩护的重点放在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阶段,甚至认为法庭才是辩护律师的“主战场”,这种观点是非常片面的,其结果往往是错过了律师辩护的最佳时机,给当事人命运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一、侦查阶段的起算
侦查阶段是指侦查机关从发现犯罪或者犯罪线索开始,通过侦查手段确认犯罪分子、查清犯罪事实,到侦查终结为止的阶段,因此侦查阶段应当从立案之日起算,时间跨度包括拘留(最长37天)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间(最长7个月)。
二、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法律也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责,具体包括:
(一)会见犯罪嫌疑人。通常需要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前介入案件、了解案情,也可以安抚犯罪嫌疑人情绪,使其摆脱茫然、恐慌的心理状态。
(二)提供法律帮助。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除了回答其提出的法律问题,还可以为其介绍有关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使其了解有关的法律责任、诉讼程序、时间及案件未来可能的走向,告知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等。
(三)代理申诉、控告。如果存在刑讯逼供或者变相刑讯逼供的情形,及时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这项工作如果等法院审判阶段再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可能会因为时间久远、当事人记忆模糊、伤痕消失、证据难以收集等因素而不被法院采信。
(四)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与侦查机关和检察院侦监部门保持良好沟通,适时为犯罪嫌疑人或者以律师自己的名义申请将拘留、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五)了解涉嫌罪名、案件情况。通过同侦查机关沟通,了解立案侦查的罪名、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侦查情况,包括了解有关证据情况;通过同犯罪嫌疑人家属沟通,补充了解,推动辩护良性发展。
(六)维护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综上,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并非无所作为,而是大有可为。作为辩护律师,要引导当事人及家属充分认识到侦查阶段辩护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高效把握逮捕前的“黄金救援37天”,前期工作做到位,后续辩护会“一马平川”。当然,作为法律人,辩护律师要模范守法、依法辩护,不触碰法律红线,真正做到辩护有方、策略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