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时间:一审程序
时间:2022-04-29 11:04:54
来源:洛阳丽恒律师事务所
▲庭前审查
对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都应当受理,...... 如果检察院移送的材料中缺少材料的,法院可以通知检察院补充材料,检察院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补送。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庭前活动
1.开庭10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特别提示:速裁程序不受此限制)
2.开庭5日前,通知当事人、法代、辩护人、诉代在开庭5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
3.开庭3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检察院;将传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特别提示:速裁程序不受此限制)。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一审审理期限
1.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
2.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3.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交、集、流、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总结为: 2+1+3+x
▲宣判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8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公诉机关。
2.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公诉机关,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3年以下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13年以上的案件,可以延长至1个半月。
▲速裁程序审理期限
1年以下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0日内审结。\1年以上的案件,可以延长至15日。
▲自诉案件的审限
1.未羁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
2.已羁押:如果被告人被羁押的,审理期限与公诉案件的相同(2+1+3+X) 。
▲缺席审判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中止审理超过6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法院可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