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做什么辩护工作?
时间:2022-05-09 09:05:31
来源:洛阳丽恒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大体来讲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本篇就向大家介绍一下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然后相对应的,站在嫌疑人的角度,律师会为嫌疑人做什么事务,去为嫌疑人争取无罪或罪轻辩护。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如图片中的文书,就是公安机关对侦查的案件向检察院进行了移送),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具体而言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听取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补充侦查、最后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等等。 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就是在这个阶段内,尽自己的专业能力跟进案件,与嫌疑人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案件动态,向检察官陈述辩护意见,尽力为嫌疑人争取无罪或罪轻辩护。一般具体的工作可以体现为以下9个工作:
工作1:移送审查起诉之后,会见嫌疑人,与其交流案情进展,为其提供相应法律帮助,沟通家务事。
工作2*:向人民检察院预约阅卷,预约成功后,在指定的时间到检察院进行阅卷,这样律师能够对案件有个全面的了解,并且能够清晰看到证据,以便后续对案件证据进行质证。
工作3*:针对卷宗,律师需要起草阅卷笔录,通过对卷宗的通篇阅读后分析案件,服务于后续的案件会见和起草其他相关文书。
工作4*:将案件的主要证据归纳总结,与嫌疑人仔细核对,了解嫌疑人对主要证据是否认可,是否提出异议,如果不存在异议则往下走,如果存在异议则需要及时向检察官提出异议的理由和意见。
工作5:起草书面约见检察官的申请书,与检察官预约约见时间,方式为电话、公众号、小程序或邮件,各个区的做法基本有所不同。
工作6:在约定的时间到检察院约见检察官,当面表达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律师专业的辩护意见。争取说服检察官听取相应的法律意见。
工作7*:将约见检察官交流的情况与案件本身的疑点意见结合起来,总结案件主要辩护观点,起草书面辩护意见,向检察官提交。
工作8:嫌疑人及家属对于案件定性方面存在较大异议的,需要相对应地跟进检察官的工作进展,撰写专业的辩护意见,向检察官提供关于案件的辩护意见。
工作9:案件定性没有过多异议的,可以开展商讨建议量刑,促成退赃、赔偿、和解、见证认罪认罚等情况等